网上购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但因此滋生的问题也日渐趋多,网购弊端也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近日,潮阳区法院及时审结了潮阳首宗网络购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告陈某于2015年3月通过手机在阿里巴巴网络平台上购买5件衣服,卖家为被告深圳某商贸有限公司。原告于2015年3月28日收到衣服后,因故便要求办理七天无理由退款,并愿承担运费;被告则称5件以上衣服只能退款20%,经多次协商,被告均拒绝退货、退款。后原告向阿里巴巴公司客服投诉,在阿里巴巴公司客服多次劝解之下,被告依然拒不办理退款事宜。因确认收货日期己届满,该案的货款307元被转账至被告的账户,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虽然本案的标的额只有307元,但办案人员还是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办案人员发现,原告是出于对卖家的服务态度不满意,才诉诸法律途径的;而卖家虽然不愿意退货、退款,但也担心因为本案的纠纷而引起广大媒体的关注和曝光,影响声誉。对此,办案人员因势利导,耐心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被告按原告要求对有关物品进行了退货处理,并自愿全额退款;原告也在拿到货款后,按协商的约定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至此,潮阳区首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快速、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