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几年来,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在各自的岗位上,不辜负期望,尽心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四员”作用,为推进全区工运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建会联络员。社会化工作者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基层,接触面广,知情度高。哪个地方要新建企业、哪个企业尚未建会、哪个已建会企业有多少农民工还没入会等一清二楚。为此,区总把他们吸收到建会工作小组中来,定期听取对建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七月,一名工作者听说连云港瑞里特律师所有建会的愿望,就及时反映给区总,区总随即派员前去,一周内完成了建会的前期准备。区总还利用他们有一定的建会经验,让他们参与所在地区企业建会的全过程。去年以来,一名工作者根据本区实际,提出了“商工联手共推小微企业工会组建”的建议,即利用大多数企业都加入了行业协会或商会这个优势,在建会过程中,工会与这些协会(商会)联手,并取得工商局、工商联的积极配合,大大提高了建会的质量和效果。仅去年夏天,就先后建立了酒行业、广告行业等工会16家,发展会员16800人。
协商指导员。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已成为提高职工收入的有效手段。为了扎实搞好这项工作,每年冬春,工作者都按照区总划片分工要求,到企业指导要约行动,指导职工协商代表的产生。每次协商前,都要与企业工会密切配合,努力把热心敢为职工说话办事、有责任心、办事公道的职工确定为协商代表,使代表在协商中想代表职工、能代表职工、会代表职工和敢代表职工,为提高协商的质量奠定了基础。为了防止“商完了事”,他们把检查工资协商结果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每年六、七月份和年底,都要两次到企业,采取走访职工、召开小型座谈会、与企业领导人沟通、查看企业工资报表等形式,加强对协商结果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对个别企业采用阴阳两本帐、或说一套做一套等行为及时指出并纠正,对执行协商结果认真严格的,及时上报区总及人社局。
法规宣传员。为了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升职工依法维权的胆识和能力,工作者把宣传劳动法规、工会法规及经济合同法规当作份内工作,紧抓不放。利用下企业时机,向企业及职工发放工资协商读本;利用工资协商会,向双方协商代表宣传工资协商知识和法规条例;利用女职工心理咨询、培训会,向女工宣传《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几年来,通过他们亲手发放的相关法规手册、读本1600多件,到企业举办小型专题法律讲座13场次,受众近1200多人。
创新研究员。在完成和谐企业创建、工资协商等工作的基础上,工会工作者还应区总指派,积极参与区总的创新工作。从每一个创新课题的提出,到创新方案的制订,再到创新内容的实施,都全程参与。先后参与的7个创新成果得到了市级以上工会的表彰和肯定。继《做好海上流动会员管理与服务》获得2012年江苏省工会创新一等奖后,去年又获得全总创新二等奖;《赣榆区总划分民管“工作片”》获得江苏省工会创优奖。为了使创新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效果,使已有的创新成果不至于“束之高阁”,他们向区总建议,要“乐于借鉴外地经验、善于运用创新成果、勇于开辟创新领域”,使创新成果不断得到运用,并在运用过程中得到巩固和提升,使创新不断“出新”。为了找准工资协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们加强了对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协商过程和协商结果执行方面的创新和研究。如针对工资协商过程中都会出现的职工“要价过高”和企业“出价过低”的情况,提出了《工资协商要防止走极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过高和过低的原因及后果,指出这都是工资协商的“大忌”,要求协商在“企业谋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双赢原则指导下进行,工会组织应积极引导双方本着顾大局、保增幅、促发展的精神,尽可能保持克制与理性,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