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导航
首页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地方法律法规
关于申渝
经典案例
买卖合同
国内贸易
涉外贸易
投资经营
融资租赁
借款担保、信托
建筑房产
知识产权类
行纪、居间
借贷合同
加工承揽
其他
合同文本
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
国内贸易合同
国内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类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
担保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最新动态
律师团队
聘请律师
联系我们
English
茅台2016年首开罚单:扣罚13家经销商3家取消合同
1月4日,国酒
茅台
(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个别经销商违约行为的处理通报》,对相关的违约经销商进行了处罚并作通报处理。1月5日晚,有茅台经销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确有其事。据悉,茅台要求13
家经销商
按850元/瓶价格回收产品,并
扣罚
一定比例信誉保证金,还相应给予黄、红牌警告;3家经销商还被给予直接取消2016年
合同
的重罚。
最新动态
法律法规
经典案例
合同文本
最新动态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涉外投资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