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旅游合同”容易掉入“旅游陷阱”

据质监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旅游投诉中反映最多、最大的焦点问题是游客在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方面不慎重,有的甚至不签订旅游合同。而无旅游经营资质的“黑社”的最大特征就是不与旅游者签订规范旅游合同,而有的以回馈“保险”客户的名义,有的是以回馈“保健足疗、美容”客户的名义等等,名为旅游,实际上强推购物或自费景点。最终因没有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游客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出游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随团出游,务必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时下流行的网上旅游产品鱼目混珠,陷阱多,维权难度大,选择时要慎重一些。

 

出境游越来越多,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证被拒签后费用仍需游客承担。出境旅游签证由各国的使领馆具体办理,旅行社负责按照使领馆的要求向游客收取相关材料并进行送签,是否拒签由各国使领馆决定而非由旅行社决定,旅行社送签必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即使被拒签依然产生相关费用。如果多人结伴出游,其中部分游客被拒签,而其余游客因此拒绝出游,属于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出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旅游合同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若游客违约也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主要表现为游客方在行前提出解约时,应根据距离行程开始的时间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游客提出解约时旅行社的实际业务损失费可能会高于违约金,业务损失费旅行社有权向游客主张,但应提供必要证据。

 

出游时要看好个人包裹,当心栽赃陷害。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游客在机场免税店被导购人员在购物袋中塞入所谓“赠品”,之后被当地警方逮捕并处罚。这种情况在泰国机场尤为突出,特别提示游客,免税品店一般不会有赠品。如果店员塞给你额外的免费产品,必须让他打在购物单据里,否则就不要拿。同时在旅游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包裹,如发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及时联系导游领队并寻找证人作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还要增强保险意识。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参与攀岩、漂流、蹦极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各类活动的安全提示,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提前咨询好这些高危项目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如不再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千华网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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