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陈希子报道:“大家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谨慎签订合同。”8日,市民陈小姐致电本报,讲述了她遭遇的一起合同纠纷。
陈小姐是咸宁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为了增加业务,需要扩展信息渠道。9月上旬在网上获得信息,陈小姐和郑州的一家公司签署了合同,合同承诺:若未达到保底信息数量,中介方则无偿延期服务,直至给够信息数量为止。陈小姐觉得很划算,便支付了5000元佣金,合同生效。
然而,过了一个多月,中介方只提供了3个信息。陈小姐不满意,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佣金,遭到对方拒绝。
记者致电与陈小姐签署合同的公司总部负责人,对方称自己提供的信息服务是合理的,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一事,建议陈小姐诉讼仲裁。
陈小姐拨打法律热线求助,热线叶律师了解后认为:衡量信息是否有效的标准,在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且合同只规定了信息总数,没有时间期限。“若未达到保底信息数量,中介方则无偿延期服务”的条款,为中介方合理拖延提供了依据。
“格式合同有风险,签订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目前陈小姐是无法起诉的,建议联合其他签约商户,一起和中介当面沟通。”叶律师表示。
“不是签订了合同就有了保证,特别是条款细则,尽量不要有歧义的语言,避免被对方钻空子。”叶律师建议。
“合同看了好几遍,觉得没问题才签的,没想到条款还有套路!”不甘心吃“哑巴亏”的陈小姐表示,自己已经联系了几家有类似遭遇的同行,一起继续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