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完工拖欠款项 调解言和皆大欢喜

       广西新闻网隆林10月18日讯(通讯员 韦秀琼)做生意除了看重“诚实守信”外,还提倡“以和为贵”,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双方都应当心平气和妥善协商解决。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唐先生与庞女士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唐先生主动撤诉,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

 

       唐先生与庞女士于2015年8月20日签定工地建设承揽合同,由唐先生承包建设工地工棚。双方对金额、付款方式等达成了协议。工程完工后,唐先生多次追索庞女士尽快付清欠款,庞女士均以尚未结算到工程款为由拒不付款。为此,唐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庞女士及时付清尚欠工程款合计5850元,并由庞女士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细心翻看案卷,主动联系庞女士,了解庞女士内心所想。为了有效化解该起债务纠纷,主办法官又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放弃偏激想法,往寻求共识的方向换位思考。同时,法官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使当事人明白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纠纷,逐步把当事人引上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上来。

 

      最终,当事双方被法官真诚调解所感动,庞女士当即全额率履行完毕,唐先生随即主动撤诉。至此,一场债务纠纷的官司,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最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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