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孔先生经营者一家电子科技公司,今年9月份,通过前期竞标等程序, 和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公司中万国际广场智能化工程项目的合同。并在签 订合同的当天交了20万元保证金。当孔先生忙着进货联系厂家时,接到中万置业工作 人员的电话,以拿合同找董事长签字为由要走了合同。之后,合同一去不返,山东中 万置业有限公司对此合同表示“不承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签了合同打了保证金
要走合同“不认账”
孔先生经营的公司叫滕州市德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8月底,通过朋友介绍 ,接触了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中万国际广场智能化工程的项目,并参与了竞标。“ 当时有四家公司都在竞争这个项目,当时甲方负责竞标的负责人和其他几位工作人员 去实地考察了我做过的项目,也报了施工方案,最终公司因为价格公道、质量可靠被 选定。”孔先生说。
2016年9月19日,孔先生和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方姓经理在公司所在地滕州春藤 路签订了“中万国际广场一期工程·智能化施工合同书”。在孔先生彩印的合同复印 件中,记者看到合同协议书中盖有“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中双 方就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项目含税总价为 3351074.19元。
当天签订合同之后,孔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往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的公户上打了 20万元的保证金,对方也开具了盖有“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凭条。 据孔先生介绍,签订完合同次日,对方便通知其开工,孔先生和技术人员进入工地, 并接触了工地长朱工、张工等工地负责人。
“签完合同,因为对方催着进入施工,工期比较紧张,我便赶紧跟厂家进货,第 一批订货进货数额到达二十多万,厂家还专门派来技术人员和工程师进行对接,一切 都在按照计划紧张有序的进行。”孔先生说,“就在我准备进入施工程序时,也就是 签订合同的第四五天,负责合同签订的方姓经理给我打电话,说合同上只有合同章, 想把合同要走让董事长总经理签字,签完字再拿走。”
孔先生信以为真,便把合同送过去,后来方姓经理告知他董事长有事,让孔先生 先走,签完字之后会送还回去。“后来合同签字的事迟迟没动静,我打电话询问时就 被告知,这个项目有报价更便宜的,合同作废。”孔先生表示对此非常气愤,有种“ 上当受骗”的感觉。
中万置业:合同没有法人签字公司不认可
对此,记者在春藤路上的山东中万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访。一位陈姓经理解释 ,孔先生的合同中只有公司合同章,没有法人签字。“这种情况对公司来说是不完整 的,不被公司承认,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可以给你看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都是有合 同章、董事长和总经理签字或者印章的。这个合同”
孔先生签订合同的流程符不符合程序呢?既然中万置业没选中孔先生的公司,为 什么会签订一份盖有公司合同章的合同呢?中万置业陈姓经理表示,公司签订的完整 合同肯定是合同章、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是同时进行的,至于为什么会签订一份只有合 同章的合同,他认为不排除业务员和对方公司之间有问题。对于20万元保证金,该陈 姓经理表示,孔先生公司打的20万元保证金是竞标保证金,参与竞标的公司都要交。 孔先生不这样认为,因为合同约定中有一项是“履约保证金”,这20万元是履约保证 金。目前,20万元的保证金已经如数退还给孔经理。
对于只有合同章没有法人签字的合同具不具备法律效力,记者咨询了滕州市滕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小平,她表示,根据孔先生目前陈述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合同已经成立,其可以依现有证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