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新人投诉永康某婚庆公司合同违约 获赔2400元

    婚车装饰迟到,延误吉时;婚礼T台镜面换地毯,险些让人绊倒;新人手捧花、椅套等婚庆用品变了样,事先未告知。上万元买来的“专业”婚庆服务难道是这样的?

 

      尽管结婚喜庆的日子已经过去两个月左右了,金华永康一家婚庆公司提供的“专业”婚庆服务,还让市区一对新人耿耿于怀,双方为此私了不成“对簿公堂”。

 

      12月1日,经过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出面调解,新人获赔2400元,但心中的怒气和遗憾还难消。哎!真不是一个“钱”字能够买回的遗憾。

 

      新人投诉:婚庆服务竟然有10方面货不对板,索赔4200元

 

      投诉的新娘姓谢,新郎姓徐,住金东区人。今年10月2日,是这对新人结婚大喜的日子。

 

      早在去年10月30日,两人就给永康市一家婚庆公司预付定金1000元,预订了一套婚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婚车租赁及装饰、婚礼现场布置等,合同约定婚庆服务费用合计1.4万元。

 

      可是,实际举办婚礼时,新人发现许多内容都与原来合同约定的不一样了,特别是婚车装饰迟到、延误吉时、T台镜面换地毯险些让人绊倒这两样,至今让新人感觉很不爽。

 

      “10月2日,原定是7点半指定的酒店装饰婚车,8点钟将6辆婚车装饰完毕开走的”,新娘说,“结果是婚车装饰竟然比原定时间迟到半个多小时,急得我们8点半左右发微信、打电话催促婚庆公司的策划师,对方才赶到酒店,害得婚车在我家连停留的时间都没有了,急忙赶往新郎家,延误吉时”。

 

      婚礼现场的T台,本来约定是“镜面”的,结果被换成地毯了,害得女方家长牵着新娘的手走T台时险些绊倒,幸亏新娘一把扶住父亲,才无大碍。新娘说,T台是由许多块木板拼接而成后上铺地毯的,所以两块地板交接处高低不平了,司仪也跟新娘反映了这个问题。

 

      婚宴上,新人的手捧花原定是往下挂形状的蝴蝶兰,结果实际上变成了球形的玫瑰花;椅子原定是用紫色的椅套的,结果被换成紫色的丝带了。胸花的更换,也未告知新人……

 

      “那天是我俩结婚,又不是婚庆公司及其合作单位的人结婚,他们凭什么这样说变就变,擅自替我们做主,10个方面都变换得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了,上万元买来的婚庆服务难道就是这样的?”,11月31日,这对新人打电话投诉到12315,要求婚庆公司赔偿这次服务总价的30%(即14000元乘以30%等于4200元)。

 

      怕空口无凭,12月1日,这对新人特意请假从金华赶到永康处理投诉时,还拿来了婚礼那天现场拍摄的照片、微信沟通记录等材料,对上述10项投诉内容予以佐证。

 

      商家承认:5项婚庆服务内容确实变样,尾款1400元可以免收

 

      被投诉婚庆公司代表看了“客户订单”和婚庆现场照片后,承认投诉反映的10个问题中有5个情况事实,当场解释了原因。

 

      承认10月2日,婚车装饰实际迟到18分钟左右,不是新人投诉所称的比原定时间迟到半个多小时。这是该公司合作单位——花店花艺师迟到的原因导致的。T台镜面换了地毯,事先未经新人同意的,这确实是婚庆公司之过。此外,T台搭得高低不平、婚宴上手捧花有变动、婚宴上椅套变样等都做了说明。

 

      对新人投诉索赔婚庆服务总价30%(4200元)的要求,被投诉婚庆公司的意见是:合同约定的婚庆服务费1.4万元扣除已收定金1000元、第二次付款1.16万元以后,剩余未付的尾款1400元可以免除、不同意再赔钱。

 

      处理结果:商家及第三人合同违约了、商家赔偿新人24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投诉人和收费的婚庆公司之间存在婚庆服务合同关系;婚庆公司及其合作单位(花店、酒店等)之间,是婚庆公司和第三人的关系。

 

      从目前双方举证情况看,应该认为被投诉婚庆公司因为自身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婚车装饰时间、T台材质、手捧花、椅套等5个方面不符合约定,构成合同违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21条规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至于婚庆公司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另行解决。

 

      12月1日,几经协商,被投诉婚庆公司最终同意赔偿投诉人2400元,扣除尚未结清的婚庆服务尾款1400元以后,再赔付给新人1000元,这1000元赔偿款当场以支付宝的形式,打到新人指定的账户。

 

      消费提示:婚庆服务投诉增多,签订总(分)合同或保价合同以防万一

 

      “这是我们永康12315接到的、第一起因为婚车装饰迟到和婚礼现场布置违约引发的婚庆服务投诉。今年,永康婚庆服务投诉已有8起。”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说,新人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婚庆摄影层层“外包”,包丢了新人的婚庆照、婚纱摄影店易主后已订套餐不能续拍退款难、盒装喜糖个别品种疑似变质等。

 

      婚嫁是人生大事和喜事,锦上添花的婚庆服务种类多、专业性强、新人期望值高,专业的婚庆服务内容除了传统的‘四大金刚’(司仪、跟妆、摄影、摄像)之外,还有现场布置、婚车租赁及其装饰、其他服务等。其中每一类每一项每个细节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产生问题,容易给新人留下遗憾,给婚庆公司带来麻烦。为此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希望相关婚庆公司和新人事先加强防范,建议双方采取签订详细的婚庆总(分)合同或者保价服务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服务项目明细、费用和违约责任,以防万一。

 

      签订婚庆服务合同时,新人除了采用“客户订单”等格式合同形式、粗略对婚庆服务大项目、费用总额、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总体确认以外,对其中的“婚车租赁及装饰”等分类项目,还可以采用合同附件的形式,写明租赁婚车(特别是主婚车)车款、车型、颜色、新旧程度、车牌号码、使用时间、约定的接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装饰用花的花材和费用、单项违约责任等内容。

 

      对具有特殊纪念价值、一旦损毁不能再来的婚庆摄影、摄像服务,新人可以参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2条规定,和婚庆公司事先达成保价摄影、摄像服务约定,保价费不超过保价额的3%;婚庆公司未按保价摄影、摄像服务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新人损失。

 

      岁末年初节假日,结婚办喜事的人比较多,婚庆公司接单也要量力而行,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婚庆公司及其业务合作商——花店、酒店、婚纱摄影店、婚庆摄像工作室等,也要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彼此的违约责任,减少产生纠纷的概率,切实维护新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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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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