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供电公司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构建和谐企业

      中新重庆网12月26日电(通讯员 王化全 王玉梅)为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12月26日,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工会与行政就集体合同进行了平等协商。

 

  协商会前,工会与人资部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本着依法合规,结合公司实际的原则,在法律框架内,起草了新的集体合同讨论稿。经相关部门反复修改和完善后,提前印发到各分工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并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会上逐条进行协商修改。

 

  当日上午,公司四楼第五会议室气氛和谐而热烈,公司总经理陈开礼为首席代表的行政方代表与公司工会主席李鹏为首席代表的职工方代表共15人,对公司《2017年-2019年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平等协商。协商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职工教育与培训、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与违约责任等项目。

 

  双方代表本着对公司和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有关条款作了补充和修改,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斟酌。经过协商,双方代表达成了共识,使集体合同更能维护和体现公司及职工的利益。

 

  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公司民主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为促进公司劳动关系的和谐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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