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来鞍山打工的小李,工作时因角磨机崩飞,将右手割伤。因为小李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难度大,近日鞍山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小李获得了劳动赔偿。
打工没合同 出意外索赔难
小李从内蒙古来鞍山打工,在某公司从事白钢铁艺电焊工,包吃包住,每日工资80元。2014年5月5日,在工作时因角磨机崩飞,将右手割伤,就工资和伤残赔偿一事与某公司发生纠纷。“本案的难点:李海洋未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难度较大;某公司没有建立工资表,每月工资数额难以认定; 李海洋受伤致残是否自身有过错。”鞍山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介绍,该公司只承认短期雇佣李海洋,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并且认为李海洋自身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律师介绍,本案中,李海洋无法提供任何一项证据,其他劳动者因担心自身利益拒绝作证,显然在证据上对李海洋是十分不利的。胜诉的难度极大。首先,最为关键的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就很难实现,即使劳动关系确立了,某公司可以通过繁琐的仲裁、诉讼程序来拖延时间,这个时间可以拖延3-4年,即使最后胜诉,还需要执行程序,劳动者最终得到赔偿已经筋疲力尽、身心憔悴。
法律援助帮忙 要来5万元赔偿
根据小李的申请,由鞍山市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援助律师作为小李的代理律师办理此案。
援助律师通过与小李和其父亲的会谈,了解到本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在本案中证据及其不利的情况下为他们分析案情和法律风险。
援助律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受援人与某公司协商时进行录音,收集证据。并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和解既能回避证据不足导致败诉的风险,又能尽快的获得赔偿,是比较科学的方案,受援人采纳了援助律师的建议。
近日,鞍山市铁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前援助律师与仲裁员沟通,建议建议仲裁委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在庭审举证、质证后,仲裁庭主要诉讼活动围绕和解进行,经过几轮的协商谈判,某公司最终同意赔偿受援人4万元的初步赔偿意向。
庭审后,援助律师以及鞍山市铁西区劳动仲裁委仲裁员又多次与某公司协商,最终该公司同意支付受援人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结案,受援人非常满意。
律师提醒:外出打工要签劳动合同
律师介绍,根据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或是真实的案例,建议进城务工人员在外出打工期间应当注意一些事项:
第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基本手段,而目前,不少进城务工人员认为,只要找到工作就行了,又有中间人或老乡朋友介绍,签不签劳动合同无所谓,这是错误的认识。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工资争议或是在工作中受伤,就会存在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
第二,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应获赔偿
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而工作单位不承担责任,农民工本人或是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到人民法院起诉。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下,农民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其间的医疗费、误工费均可得到赔偿。根据伤害程度,用工单位还应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标准对受伤者进行补偿。其中,如用工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费用可由工伤保险部门赔付;如未参加,则由用工单位赔付。
第三,要有保留证据维权意识
进城务工人员往往维权意识淡薄,在提供劳务时甚至给谁干活都说不清楚,不关心有无合同、工资表的签收及其他证据的收集,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以及人身损害因证据的欠缺难以维权。(宋月、卞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