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诏安法院成功调解了十三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法院的高效工作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断增加,许多业主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来抵制物业公司不完善的服务行为,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越发激烈。
近日,诏安法院就接受了某物业公司对诏安某小区的十三名业主的起诉。经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涉案人数众多,案情也较为简单,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集中组织业主进行座谈,记录每一位业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原因。
经过座谈,法官了解到,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主要原因为楼道及小区卫生环境差、安保不到位、公共场所被占用、天花板漏水等。为促进案件妥善解决以及避免其他业主竞相效仿的情况发生,经办法官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并到实地了解情况,建议物业公司改进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最终物业公司接纳了法院的意见,对住户反映的合情合理合法问题尽可能的改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通讯员 刘燕华 本网记者 王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