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成功调解31宗合同纠纷

    三亚中院成功调解31宗合同纠纷

 

      本报讯(记者 张雪锋 通讯员 卢音)31户业主与三亚某酒店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每人诉求不一,一审判决后,这31宗案件又上诉至三亚中院。日前,三亚中院民二庭加班加点成功调解这31宗案件,及时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法院方面介绍,该案业主曾与酒店管理方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业主方将房屋委托给酒店管理方进行酒店式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方则按期支付给业主一定的回报款。近年来,由于该产权式酒店效益不好,多数处于亏损状态,酒店管理方没能及时支付回报款,业主们多次催讨未果,遂向城郊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城郊法院判决酒店管理方应于判决生效期十日内支付给业主相应的回报款及违约金。酒店管理方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内容繁杂,加上许多业主来自外地,每人诉求不一,这给审判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三亚中院受理此案件时,恰逢年终岁末,正是法院结案压力最大的时候。2016年11月30日立案后,民二庭的法官们迅速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归纳梳理,并制定解决方案。

 

      经过充分细致的准备,法官们准确把握双方的争议焦点和心理预期,在取得双方代理律师的支持和配合基础上,不断与31名业主代理人深入沟通,明法释理。在讲明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同时,告知双方代理人,此案如能调解解决,既能减少诉讼成本,又能缩短诉讼时间,业主们也能早日拿到回报款及违约金。

 

       2016年12月28日下午,合议庭召集双方律师到三亚中院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全部达成一致意见。至当晚22时,双方当事人签收了全部调解书。

 

      截至目前,大部分业主已经拿到了回报款和违约金,还有几户正在办理中。法官梁泽表示,这些案件通过调解结案,一方面为双方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时间,又尽可能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另一方面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全院的结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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