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街镇上 重庆渝北法院现场审理合同纠纷案

        重庆渝北法院2017年“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启动仪式暨首场庭审活动现场。渝北区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3月30日16时45分讯(记者 刘艳)今(30)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重庆两江新区礼嘉街道嘉和社区居委会广场开庭。

 

        2015年5月18日,被告某建设公司重庆分公司因承建工程需要,要求原告重庆市江北区某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向其供货。原告在供货之后形成了送货单,并与被告进行对账结算。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事后,被告也未按时支付原告租金。2017年2月28日,原告起诉至渝北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

 

         庭上双方围绕被告是否应当支付租金进行举证质证。案件未当庭宣判。

 

         庭审后,为了进一步扩大普法效果,渝北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刘长军结合该起案件也给出了提醒,一是在合同中要约定明确提货人、还货人和结算人,防止纠纷发生后债务主体不确定的问题;二是按照市场预判,明确约定物资赔偿标准,一旦承租人不能按时归还租赁物,可及时就损失进行索赔。

 

         现场,渝北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还向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市民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

 

         据了解,这是重庆渝北法院2017年“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启动仪式暨首场庭审活动。该活动已连续开展4年,建立了“法官联系社区”机制,在辖区22个街镇下辖的100余个社区派驻法官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1名法官和1—2名辅助工作人员组成,不定期到社区固定场所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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