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质监所提醒 要对无合同的“赠送旅游”说“不”!

         最近,有关购物退货的投诉有所增多,究其原因投诉的游客大都参加了保险公司、婚纱影楼、汽车4S店等赠送的免费旅游。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任何旅游安排都是有成本的,“赠送”的也不例外,建议游客谨慎对待赠送给自己的旅游名额是商家的回馈这种解释,认清其背后是营销手段的本质。更重要的是清楚“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所谓的“赠送旅游”往往是需要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游客购物消费来实现旅行社“赠送”后能够获利的事实。
 

  参加此类旅游的游客往往忽略了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和签订旅游合同等问题,等行程结束回来后发现自己在购物店购买的商品存在价格虚高、质价不符的情况,在要求退货的投诉中又提供不出相应的书面证据,有些甚至连旅行社的名字和办公场所都无法提供,造成无法维权的情况。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免费赠送旅游的情况时,坚决要求签订旅游合同,对无旅行社无旅游合同的免费赠送说“不”。
 

  此外,市民出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近期,由通过朋友圈、qq群、好友介绍等渠道参加的旅游引发的争议不断出现在人们视野,图便宜、图省事等因素都成为维权的障碍。因此,旅游者都应提高警惕,通过电话或现场考察等方式主动核实旅行社信息的真伪,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服务。
 

  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游客应保留好所有消费票据,待旅游结束后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节组织申请调节、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种途径正确维权。若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游经营者的损害行为的,可以向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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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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