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月楼网讯)2016、2017年沙城明珠小区居民陆续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起诉,请求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令购房人偿还借款及利息,并对购房房屋变卖、拍卖取得价款优先受偿,另外请求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令房地产开发商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与沙城明珠小区业主以及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业有限公司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履行合同被骗。
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融资性担保合同应当依法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确认: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依法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签订融资性担保合同,签订合同无效。
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骗取贷款为沙城明珠业主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720日内由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办理终结30内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贷款后,未按合同约定为沙城明珠小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也未办理抵押登记。
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沙城明珠小区业主签订购房合同补充条款协议,约定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全部按揭贷款,按2000元/月,120月内向购房业主返还120000元购房价款。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契税、交易费、工本费等各类费用,也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也未按约定对购房业主返还购房价款。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抽逃资金,变更法人代表,沙城明珠小区业主即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停止按揭支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请求支付借款本息金并对沙城明珠小区业主购买房屋变卖、拍卖所得优先清偿贷款、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主张不成立,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对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违规建设项目予以整改,验收合格后为沙城明珠小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小区业主按约定给付银行借款。
对此,希望引起国务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履行合同被骗、榆林市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沙城明珠小区违规建设,依法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及时为沙城明珠小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