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某市的任女士是某公司的一名财务出纳,2016年9月18日,有一个QQ群主动加她,群名称是“xx公司高层管理群”,正是她们公司的名称。任女士同意加入了该群,发现
里面有公司老板和副经理。这时她的老板发来消息,称要交付合同款,指示任女士分两次共向某账户汇款86万元人民币。汇款之后,任女士向上级汇报情况才知道自己已经被骗,这
时86万元已经全部被转走。
案例2:2016年7月2日,某市居民赵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他的领导,让他明天来办公室,第二天早晨,赵先生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再次接到对方的电话,告诉他需要现
金,赵先生通过其母亲的农业银行卡给对方提供的农业银行卡汇款4.5万元人民币,随后又通过自己的建设银行账户给对方汇款2万元人民币。后来赵先生与领导核实此事时,才发现
自己被骗了。
案件分析:
此类诈骗中,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获悉公司财务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号码,或者盗取公司领导的网号欺骗受害人,然后冒充领导让财务人员汇款。虽然是针对少部分特殊群体进
行诈骗,但是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对受害人的财务人员职业生涯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警方提示:
在注意保存好个人信息的同时,也要做好公共信息的保密工作,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要慎重在公共场所电脑及网络上的QQ、微博、微信等留下自己以及单位的真实信息,也
不要在手机上有过多名片标注,以防丢失时信息被骗子盗用。如果接到陌生QQ或微信要求加好友,自称是单位领导,且能准确叫出名字时,也应多方面核实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