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濉溪县法院审结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7户农家。为更好地处理该案,法官倾尽全力,经过十多次的调解、实地查看、明法释
理,双方当事人终达成案外和解。
2012年4月,某酒业公司将其占用的濉溪县孙疃某地的土地开发建设房屋,并与吕某等7户农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上述房屋出售交易。协议中明确约定,
该公司只有土地证,没有规划证,也没有房产证。后农户按约定,均已向公司支付首付款并入住使用。但因该地为工业用地,酒业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且未
经审批,也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这些房屋始终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后因农户未支付剩余购房款及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等原因,农户与该公司之间产生
纠纷,2016年,公司诉至法院。
因该案涉及合同无效时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工作,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即召开研讨会,考虑到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时间长、争议大,故
该案在送达、开庭时均做好明法释理工作。几经波折,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原告撤诉,这一系列近一年的案件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