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得以解决

      新疆网讯(通讯员徐伟波)7月24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依法成功调解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吴某与某公司于2015年1月签订了一份《石灰石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约定将某公司名下石灰石矿山开采工程承包给原告,并对各自权利与义务作出了约定。

吴某依约定向公司支付了保证金80万元,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建设费用,但由于该某公司开采该矿山的手续不全,给吴某造成巨大损失,导致合同目的无

法实现,双方协商无果,故于2017年5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及退还保证金。

 

      2017年5月24日,本案经法庭审理后查明,双方于2015年1月15日签订了一份《石灰石矿山开采承包合同》将某南部石灰石矿承包给吴某开采,依约定吴某向

公司交付了80万元保证金,公司一直未出示有效的探矿权证和采矿权证。庭审中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对是否退还80万元保证金争议很大。

 

      7月24日,在经过法官多次的耐心讲解和思想疏导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石灰石矿山开采承包合同》;公司返还吴某80万

元保证金,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吴某宽限至年底偿还完毕。至此,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承包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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