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买卖合同纠纷案
跨省执行押回货物230余吨
执行难,跨区域执行更难。去年9月,新河县人民法院21名干警奔波千里赴津执行。历时20个小时,干警们从天津某企业扣押管件八车、机器设备一车,价值23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破解执行难进行了有力探索和尝试。
■案件回放
千里奔波圆满完成执行任务
2015年3月,河北尧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天津通宝集团通宝管件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向其支付货款。2016年6月29日,经新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通宝管件向尧光机械支付货款2373601.59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通宝管件未按期履行,尧光机械于2016年7月13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6年9月6日凌晨3时,新河县人民法院21名干警在院长的带领下赶往天津市滨海新区,与当地法院进行了接洽。8时45分,执行队伍抵达执行现场,各小组按照分工立即展开工作,现场警戒、货物清点、执行现场视频录制、装载运输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执行行动从9时一直持续到17时,历时8小时,共清点造册、装载管件7500余箱,货物230余吨。
执行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出现抗拒执行倾向。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抗拒执行行为,新河法院执行干警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经过有效的工作和释法明理,化解了一个个棘手难题。所有物品清装完毕后,为防止事多生变,执行人员连夜押送物品回程。
为了保证执行过程公开公正,本次执行活动新河法院邀请了县检察院和新河电视台的有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法官说法
解决执行难,提高司法公信力
去年,最高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邢台市、县法院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强势执行的氛围。
此次执行为本市法院组织大规模跨省执行行动提供了借鉴。执行过程实施“阳光执行”,全程录音录像,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远程调度,检察机关跟踪监督,天津、河北两地法院协调联动,行程600多公里,历时20个小时,共扣押管件八车、机器设备一车,价值230余万元。此举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经济发展,化解企业资金危机,破解执行难进行了有力探索和尝试。
■律师点评
构建跨区域司法合作机制
此次津冀两地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进行的跨区域合作,是本市司法制度改革中的标志性事件。自最高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律师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深刻的感受到邢台各级各地法院的执行力度都得到了有效加强。
令人更可喜的是,邢台市、县两级法院在响应中央和最高院号召的同时,勇于打破思维定式,大胆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助协作的工作方式。这一系列的举措都行之有效,且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跨区域执行案件较为复杂,需要协调的部门较多,涉及范围广,因此在协调力度和工作方式上要求较高。新河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发开展跨区域协作,筹划周密,组织有序,程序公开透明。在执行理念、执行管理、执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为办理的跨区域执行案件提供了参考价值。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跨区域经济合作频繁发生,跨区域执行案件也会是日后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今后应大力开展法院跨区域执行合作,积极寻求相关部门支持,签署跨区域执行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指导性文件,就执行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约定,为跨区域执行工作提供指导。成立“跨区域法院司法协作共同体”,构建常态、长效的跨区域司法合作机制。开展跨区域法院对接建设,最大限度的实现信息联通、资源共享。建立跨区域执行对接部门,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确保异地执行的有效落实。
执行案件跨区域合作的大力开展必将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工作经验交流、破解执行难成果共享、异地财产查控、异地拘留协作工作等方面也必然会有实质性突破。
希望在邢台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与律协等司法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努力下,打造邢台司法品牌,创建更优质的司法环境,彻底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解决执行难问题,为邢台地区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