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警方破获涉案金额170万元合同诈骗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瑞攀 记者 王晓蒙)8月9日,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细致工作,成功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1月20日,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程某报案,称2016年9月25日,其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张某位于燕郊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产出售总价为285万元。当日,程某向张某支付房款100万元。同年11月2日,程某再次向张某支付房款70万元。后程某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其所购房产于2016年7月29日经法院终审判决给王某,张某在出售该处房产时,房产已不属其所有。

 

      接警后,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对此案展开侦查工作。民警先后到法院、房产管理部门对该房产归属权问题进行核实,最终确定张某在出售该处房产时,该房产已不属其所有,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民警遂赶往张某居住地进行查找,但张某已不知去向。民警多方查找未果后,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网上追逃。

 

      为尽快将张某抓获归案,民警在分析其行动轨迹的同时,先后多次前往张某家中,积极与张某家属沟通。民警通过摸排发现,张某极有可能于近日返回三河访友,遂赶至张某朋友居住地附近蹲守。8月9日17时许,当张某出现在其朋友家中时,民警果断行动,将其抓获。经讯问,张某(男,43岁,内蒙古人)对其虚构证件骗取程某购房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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