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刘某与宋某是分属两家公司的大巴车司机,在兵马俑大巴车停车场一次次等待游客的过程中,两人成为掏心窝的好友,无话不谈。
2016年8月,刘某以公司需要聘请新司机,自己有门路能推荐宋某为由,伪造用车合同、车辆通行证,向宋某索取钱财。2016年8月至12月,刘某先后13次借缴纳合同保证金、请负责人吃饭等理由,共骗取宋某15.2万元。而事实上,刘某的公司根本没有聘请司机的计划,刘某那些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完全是子虚乌有。
2017年6月19日,西安公安碑林分局民警在辖区宾馆将刘某抓获归案,并提请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碑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刘某。
检察官介绍,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本案中刘某除将面临刑事处罚外,更多的是失去好友的无尽后悔与自责。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日常生活、人际交往,特别是在金钱往来中,对一些违反常理的现象,要提高警惕,多问一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