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河工新闻网安平9月19日电,近日,一起涉38户农民起诉胜菲苗木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经安平法院大何庄法庭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38农户获赔20多万元承包费,消除了村中100多户农民观望该案处理结果考虑是否上访的隐患。
 

  2015年麦收时节,胜菲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在安平崔岭村中和128户农户签订土地承包转包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土地承包费按上打薪,一年一清方式结算。合同签订后,合作社开始经营承包地,种植了苗木经济作物。合作社一直到2016年底都分文未支付农户承包费。农户多次找到合作社索要承包费未果。农户们找到东崔令村委会,何庄乡政府,一直闹到县里,要求县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并声称解决不了就集体去北京上访。何庄乡党委、政府,多次做调解工作未果,通过协调法院介入该纠纷。经法律释明和引导,38户农户起诉至安平法院,安平法院大何庄法庭受理了此案。
 

  立案后,因被告胜菲苗木专业种植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无法与其沟通,而原告方情绪较为激动,要求马上解决,收回承包地,以免耽搁下一季粮食的播种。于是办案法官联系到合作社法人付某,他们称因生意亏损,资金周转不开,没有能力支付承包费。原告方亦坚持要求被告支付2年的承包费30万,并收回土地承包权。如果案件简单出判决,不仅难于执行,原告的权益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承办法官调整工作思路,与乡政府、村委会给承包户做工作的同时找到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的妻子陈某,一同做付某的工作,多次去被告方家中做调解工作进行沟通协调,阐明利害关系,从法理、情理上让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经过多方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原、被告双方都做出让步,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被告方将承包地返还给原告,并分期支付原告38户每户一年半的土地承包租金即21.2万元给原告。其余观望没有起诉的92户农户也适用此协议解决了纠纷,至此,该案圆满解决。事后法院也向何庄乡政府及东崔令村委会提出了建议,引进有实力的种植合作社,重新把承包地发包,流转,走合作社经营化道路,促进农民增收。
 

  这仅仅是安平县法院大何庄法庭每年平均220件案件中,化解调处纠纷中普通的一件,大何庄现有干警7人,连续五年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95%以上,受到了衡水中级法院的肯定和表彰,记集体三等功。他们有效的化解当地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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