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上午,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访室迎来了两位农民工代表,张红雨法官热情地接待了她们。
这起以张某支为被告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共34件,涉及34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原被告双方系雇佣关系,原告给被告打工(种菜、摘菜等农活),从
2015年至2016年被告未曾付过工资,现原告方诉至来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砀山法院于2017年5月9日立案后,在6月7日分别作出调解书,判决被告于截止日期
前一次性偿清。
于8月1日进入执行程序,张法官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终于促成张某支与34位原告达成协议,将分期支付拖欠的20万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