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法院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近日,中旗法院民二庭在处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转变办案思路,灵活运用调解手段,达到了更好地化解矛盾效果。
 

  原告边某与被告朗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15000元一次性付清。但被告支付10000元后,剩余5000元一直未付,原告在被告使用7个

月后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5000元房租。审判法官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从外地来中旗做生意,由于对经

营行业缺乏了解,开张后生意惨淡,已停止经营一段时间了,所以被告不想继续租赁房屋,且实在是没有支付剩余租金的能力。鉴于此,审判法官与原告进行了

沟通,探讨在诉讼请求之外解决双方纠纷的可能性。原告对被告的情况也知晓,因此原告同意只要被告搬离,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剩余租金也不再要求被告

支付。最后,在审判法官的协调下,被告将租赁房屋腾出,原告撤诉,该案圆满解决。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