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引导依法维权 圆满解决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五台县耿镇镇河北村戎某来县走访,反映其2015年与五台县林海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工程如期完工后,经验收工程总造价482500元,结算后尚欠余款21万元,戎某多次索要无果,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县信访局接访人员认真倾听了戎某的诉求,意识到这属于民事纠纷,于是建议戎某向值班的胡月律师咨询,胡律师认真梳理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明确告知戎某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此类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建议信访人走司法程序解决,并引导其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县法院于5月8日受理了此事。6月27日,五台县法院对戎某与林海公司合同纠纷案开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林海公司一月内支付戎某工程欠款21万。就此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体会与思考

 

     1.正确引导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基础。实践中信访案件纷繁复杂,全部由律师参与并不现实。我县由信访局对信访事项先行甄别,对于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比如戎某一案,积极联系律师参与,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

 

     2.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仍有不少群众有着畏法、避法的心理。本来很多问题通过司法途径就可以解决,甚至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解决,但他们宁愿采取上访甚至其他过激的行为。在此案中当事人戎某顾虑重重,认为只有找政府才可以解决纠纷,不愿走司法渠道,认为程序麻烦,又恐怕被告方财大气粗靠山硬,官司打不赢。针对这些情况,胡月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事件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使戎某最终拿起法律武器,快捷有力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义。律师通过接访,在现场帮助信访人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解答,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对待诉求,平抑和缓释社会矛盾。

 

      实践证明,我县自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以来,相当一部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律师的积极参与下得到了有效解决,大大减轻了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有效缓解了上访群众对政府机关的对立情绪,打消了信访人进一步采取过激行为的心理,减少闹访、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一部分信访人“弃访转法”,形成法治良序,

 

      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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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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