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日,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陈某报警称,汤某以“郑州祛斑王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名,邀请陈某加盟该公司,收取加盟费25000元,事后汤某没有按 照原先约定教给陈某祛斑技术,且汤某在郑州没有公司,2017年5月26日诈骗杨某18000元,2017年9月22日汤某用此方法诈骗翟某18000元,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失。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汤某以虚构公司为名,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让受害人加盟其虚构的“郑州祛斑王化妆品有限公司”,造成受害人61000元的损失。
通过大量的工作,2017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汤某被抓获归案,当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送看守所羁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