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卷走加工款潜逃 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晋江被批捕

  男子与人签订服装加工合同,后来却卷走加工款潜逃。近日,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郑某今年31岁,湖北省潜江市人。2011年7月,他在自己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与晋江市东石某服饰公司签订一份《服装加工合同书》。合同约定,服装公司提供价值40多万元的辅料,由郑某负责加工成衣9000多件,每件成衣加工费7.5元,2011年8月底交货。

 

  由于自己没有加工厂,郑某从服装公司领走辅料后,就委托老家的一些家庭式服装加工厂进行代工。随后,郑某以需预付加工费为由,要求该服饰公司预付加工费4万元。后来,郑某还以合同中约定的加工费太低为由,要求服饰公司将加工费提高到每件15元,自己才愿意出货。

 

  服饰公司负责人张某认为双方之前已经签订合同,郑某应该按照合同办事,便拒绝提高加工费用。被拒绝后,郑某恼羞成怒,将已经加工好的成衣以10万元的价格变卖并潜逃。

 

  2011年9月,服饰公司向晋江警方报案。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后,于2012年1月对郑某进行网上追逃。日前,郑某被广东珠海警方抓获,并移交给晋江警方。

 

  经审讯,郑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以低价加工合同骗取晋江东石某服饰公司服装辅料后进行变卖的犯罪事实。近日,经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郑某被晋江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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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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