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人们衣食住行消费的逐渐增加,房价更是上涨迅速。因房价的上涨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这类纠纷逐渐蔓延到了县级城市甚至镇级村落。最近,不少群众到庄坞司法所咨询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的问题,其中则涉及到了如果一方违约如何处理的问题。因此,庄坞司法所总结近年来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综合讲述一下如何避免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生纠纷和在发生纠纷后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目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重点大部分是房屋价格上涨导致的原房主不愿意继续出售房屋的问题,而这类问题发生的关键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不清或者违约成本太低。违约成本远远低于房价上涨的幅度,从而导致原房主宁愿违约并承担违约金也不愿意继续出售房屋。对于此类问题,一是要明确违约双方责任主体;二是增加违约成本。违约成本不清的,可以以违约时的房屋市场价格的百分比确定。比如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标明如有一方违约,违约金为发生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10%或者20%,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房屋价格上涨过快而引发的违约纠纷。
对于已经产生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出售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双方无法按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出售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适当增加违约金,以弥补购买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