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他人身份 合同诈骗4万元落网

      利用工地流动性强、租赁站老板防范意识差,金某受胡某指使冒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合同,骗租近4万元钢管、扣件后跑路。新乡县警方经过大量走访摸排,发现嫌疑人曾烧伤住院,成功打开案件突破口,将金某、胡某抓获归案。

 

      日前,新乡县某村一钢管、扣件租赁站老板张某报案称,三个月前,一位名叫“金诗和”的男子自称受“张某军”的委托,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价值近4万元的钢管、扣件,由于前期曾有过一次合作,他还曾去工地“视察”过,此次就没有放在心上,不料合同到期后“金诗和”便失联了。

 

      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新乡县局经侦大队民警首先对“金诗和”、“张某军”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发现根本没有“金诗和”这个人,“张某军”则因身份证丢失被嫌疑人冒用,从而被签订了虚假合同。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能否从视频监控中发现一些线索?由于租赁合同长达三个月,监控视频早已被覆盖丢失,该想法一经提出便被否认,案件顿时陷入了僵局。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合同诈骗案,相信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负责此案的新乡县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志敏意识到,既然“金诗和”能够带领受害人张某进入该工地,肯定与此工地有一定的联系。抱着不放弃的信念,王志敏立即组织办案民警围绕该村工地、村委会及周边地区开展大面积的摸排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认真走访,终于从一名群众那得到线索,称该工地确实曾有一名姓金的工人,还曾因胳膊烫伤住院。根据这一情况,民警立即前往离此地最近的新乡公立医院,果然查出了一位名叫“金某明”的男子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就诊记录,经受害人辨认,警方确定“金某明”为嫌疑人。经对安徽省金寨县人“金某明”进一步调查、布控,办案民警成功将其抓获,并在“金某明”的配合下将其同伙胡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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