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合同纠纷引矛盾 人民调解巧化解

      “我们今天来是想让政府出面帮我们解决些问题,不然我们就按我们自己的方式解决。”2018年2月22日下午5点,道县富塘街道办事处来了一大批曹家村五组、八组的村民堵在办事处门口,其中一个村民如是说到,鉴于非常时期,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及富塘司法所高度重视,在向相关领导汇报后,立即着手解决村民们申诉的问题。

 

      2月23日,在办事处领导的带领下,富塘司法所与办事处一行人员来到曹家村五组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任朝山水库系富塘街道曹家村五组、八组共同管理,2007年3月10日五组、八组与陈燕寿签订了任朝山水库出租合同书,陈燕寿承包任朝山水库租期十年(2007年正月12日至2017年正月12日止)。承包期间内因任朝山水库放水口加固影响到陈燕寿经营,根据合同规定五组、八组需赔偿其双倍租金(9200元),但两组对于赔偿方式产生分歧,八组希望通过以延期承包的方式赔偿,四组希望通过以赔偿钱款的方式赔偿,双方最终不了了之。为此合同到期后,陈燕寿于2017年继续经营水库,现五组要求陈燕寿清塘归还经营权,双方对赔偿方式、金额产生分歧,部分村民甚至扬言不惜动手强行放水清塘。司法所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多次对三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依规和平解决纠纷,并组织三方于28日上午到富塘司法所二楼调解庭进行。

 

      2月28日上午经过3个多小时调解,三方最终在办事处、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达成协议:曹家村五组自愿当日一次性赔偿9200元给承包方陈燕寿;因八组已将水库承包延期一年的方式赔偿给陈燕寿不再承担赔偿责任;陈燕寿收到赔偿款后于3月10日前清塘并交还曹家村五组为期一年经营管理。至此一场长达1年的合同纠纷就此解决。在协议达成后,曹家村五组、八组村民对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感谢,其中一位老大爷提到“政府能在正月里有效、及时的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对群众问题的重视,以后会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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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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