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中间人协助法官调节合同纠纷

      新年伊始,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调解一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李某与黄某系朋友关系,李从黄处承包了一片果园,但黄又将果园承包给他人,李认为该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黄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黄辩称他在将果园租赁给他人之前告知了李,并得到了李的同意,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由黄退还李租赁费8万元了结此事,并称中间人王某可以证明,且王某值得信赖。而李始终强调黄在转租果园给他人之前没有告知自己,自己更没有同意只退还8万元租赁费了事,亦称中间人王某可以证明,且值得信赖。

 

       鉴于此,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立即让双方请中间人王某来到法庭,审判人员向王某说明了情况,王某便开始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解,经过几番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解除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黄一次性返还李租金及利息26300元。签完调解协议后,三人一同走出了法庭。至此,一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曹亚琦 记者 张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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