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圆满完成攻坚任务,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执行小组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积案,6月28日晚,申请人吕某顺利拿到执行款,并对执行干警快速执行表示感谢!
2015年5月,吕某从西和农村商业银行稍峪支行贷款10万元,并当场全部借给刘某用于建设工程,刘某向吕某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到期后连本带息一起归还吕某,但还款到期后刘某只归还了部分利息后再无下文。后吕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支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刘某于2017年1月7日之前归还原告借款及相关费用利息。但约定还款期限过了后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吕某申请执行后,西和县法院立即派人前往被执行人刘某所在的礼县石桥镇白金村,但刘某父母慌称,刘某已二十多年没有回家了。经查询,刘某在县城某家属院有一处房屋,但其妻杜某辩称,房屋登记在她的名下,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与丈夫无关。殊不知,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该房屋属于他们夫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并进行拍卖,公告期满后,西和县法院执行干警调取房屋相关资料后,准备评估公开拍卖。恰逢此时,礼县拆迁办贴出公告,刘某住所地属于棚户区改造区域,政府将依法拆除,看到公告后,西和县法院执行人员立刻赶往礼县拆迁办、房管所等相关部门,向其发了协助执行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但被执行人女儿闻讯后赶来,对西和县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异议,阻挡执行,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向其释法析理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女儿得知法律规定后,同意从拆迁款里划拨案款,但银行对公业务已关闭,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维护,执行干警到银行主动排队,将案款全部提现,交至申请人手里。
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要遵守司法秩序,尊重法院的司法行为,自觉执行法院判决。西和县法院也将借相关执行联席单位合力,举全院之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攻坚百日会战,努力实现让每一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让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都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