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利用格式合同侵权 将由电商担责

      11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双11”到来之际,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沈阳市工商局集中20余家电商座谈,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特别提到,如果网络平台经营者存在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企业在使用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不得免除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经营者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不得含有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排除等内容;不得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如果网络平台经营者存在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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