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今日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48号、49号)显示,经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在车险业务经营中,存在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给予被保险人合同以外利益等违法行为。
云南保监局认为,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罚款26万元。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罚款13万元。综上,云南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罚款39万元。
田鹏作为时任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以上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云南保监局认为,上述第一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田鹏警告,并处罚款5.2万元。上述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云南保监局决定对田鹏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综上,云南保监局决定对时任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田鹏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