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王老太在微信上看到一条投资+养老广告,一家名叫“爱老”的公司声称只要一次性支付10万元和年费500元,就能在一年内免费入住养老基地20天,未入住也会给予8%的补贴。王老太颇为心动与对方签订了协议,可就在协议到期后,王老太找上门要求退钱付息时,对方却再三拖延,最终彻底消失。无奈下,王老太只能将爱老公司起诉到了海淀法院。
缘由
微信发来广告 十万年赚八千
近来王老太学着年轻人玩起了微信,一天王老太的好朋友李大妈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一条链接,写着“喜讯喜讯,特大喜讯!休闲养老哪里去?北京海淀找爱老!高息投资哪里找?还是北京爱老好!”看到这条宣传语,王老太一下被吸引住了。
花了半个小时,王老太“明白”这个把养老和投资结合到一块的爱老公司是怎么回事了。据爱老公司的文案称,“全国各地都建有爱老公司的养老服务连锁基地,基地拥有先进的为老服务体系、高标准的适老化整体设计、针对老年人的专业健康管理系统和各地独具特色的养老环境。”只要消费者与爱老公司签订一份《养老服务协议》,一次性支付10万元保证金及500元年费,在一年的有效期内,可以选择入住爱老公司在全国的任意一家基地,爱老公司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护保健、每日三餐、健康护理、文娱活动等服务,服务期限为20天。
在这20天里,老人可以住在星级酒店,能在高尔夫球会所玩,还能享受氧吧公园和理疗师按摩,好不惬意。不过,服务项目虽花样繁多,但所有的服务费用都要从预先支付的那10万元保证金中扣除。如果消费者没有接受服务,爱老公司承诺,将在协议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10万元保证金。
至于高息投资,原来爱老公司还“贴心”地为老人准备了一个兜底选项。如果交了保证金和年费之后,在有效期内因种种原因未入住养老基地,那在协议期满后,爱老公司将给予老人一份年化收益率达8%的现金消费补贴。也就是说,只要10万元本金投进去,什么都不用做,一年后就可以净赚8000元。
上当
到期钱没回来 公司索性失联
王老太有些心动了,虽然也意识到有风险,但她认为爱老公司的产品应该是跟新闻里的那些诈骗手段不一样的。因为爱老公司提供了两个选择——养老服务或者投资。就算投资是假的,大不了和朋友一起去养老基地享受享受也不亏。
于是,王老太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和爱老公司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虽然一开始想得明白,但是交了钱的王老太还是舍不得去养老基地消费,一心想着到期去收那8000元的消费补贴。
一年转眼间就过去了,王老太兴冲冲地跑到爱老公司,找到了曾经嘘寒问暖、百般热情接待她的业务员小马。“小马,今天该退那10万块钱保证金和8000块钱消费补贴了,我今天过来拿。”小马热情接待了王老太,但话锋一转却道起歉来:“王阿姨,您记性真好!咱们确实说的是今天退款。但是公司现在遇到点困难。”
王老太见状赶紧询问情况。小马告诉王老太,公司当前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现在没法如期兑付本金和消费补贴。这时小马拿出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确认了王老太投资情况及爱老公司应退还钱款数额等具体事项,同时列出一份详细的还款计划,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计划分期给王老太账户打钱,并主动提出以年息10%计延期滞纳金。没顺利拿到钱,王老太有些心塞;面对爱老公司这么诚恳的态度,王老太又有些心软,只得先回了家。
回家后,王老太便将小马微信设为置顶,三天两头找她催问还钱进度。可是小马已经不是一年多前那个小马了。慢慢地,小马回复的速度越来越不及时,态度也越来越不耐烦。直到有一天王老太发现,她发给小马的信息被拒收了。至此,王老太终于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了,在子女的提醒下,王老太来到法院递交了起诉爱老公司的诉状,要求爱老公司返还保证金10万元、综合年费500元,支付年化8%的消费补贴及年息10%的延期滞纳金。
判决
法院缺席审理 支持老太诉求
在被告席上,王老太没有见到爱老公司的人。法院最终缺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爱老公司与王老太之间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养老服务协议》到期后,既然王老太未选择入住养老基地,故爱老公司应当向王老太返还保证金10万元并支付年化8%的现金消费补贴,共计10.8万元。
对于《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延期滞纳金,其性质实为违约金,因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法院也支持了王老太该项诉讼请求。而对于王老太要求爱老公司返还年费500元的这一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剖析
都有连环套路 容易放松警惕
海淀法院法官王晓丹称,王老太的遭遇,属于以委托理财之名行融资之实的案件。这类案件总结起来往往有三个连环套路:第一,以变相高收益为诱饵,以老年群体作为主要融资对象;第二,融资主体欠缺相关资质,收取款项后无法按期返还本金及支付投资收益;第三,如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一般以承诺分期还款或者提高回报率等方式要求投资者延长投资期限。
本案中所谓的“养老服务”及现金消费补贴就是吸引老年群体投资的变相高收益承诺。与之前简单的高回报率宣传不同,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采用了一种变相承诺高息的方式,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可以选择消费抵扣投资,也可以选择不消费从而收取高回报。这样的宣传方式更容易使得老年群体放松警惕,最终上当受骗。
提醒
记住九字真诀 避免理财骗局
海淀法院法官耿瑞璞则提醒老人,理财、保健品和电信诈骗,是老年人面临的三大最常见的受骗形式。为此法官送给老年人一个“九字真诀”,从源头上避免老年人陷入投资理财骗局的陷阱,即莫贪利、辨真假、忌跟风。
莫贪利
老年人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往往表现出仅追求高收益、高回报,对投资知识却了解甚少,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极高的投资风险。另外,老年投资者还需要认真阅读投资理财协议内容,仔细核实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证据意识,勿听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勿贪图推销人员给予的小恩小惠。
辨真假
针对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项目,诸如养老地产项目、养老床位项目等,老年投资者应仔细核实其是否真实存在,可在官方网站查询其是否备案,切勿通过销售人员展示的图片来判断项目的真假。针对投资款的收款账户,应核实是否为公司对公账户,如款项系汇给个人,诸如销售人员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提高注意,切勿汇款。
忌跟风
现在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日新月异,很多老年投资者在对新出现的产品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仅根据推销人员或周围其他老年人的意见就去购买,容易被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募集资金的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切勿听信盲目购买。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多与子女商量,包括购买在银行柜台代为销售的基金,切忌跟风。老年人属于抗风险能力弱的群体,积蓄是为养老和医疗准备的,理财只是为了让这笔钱略有收益,而不是期望用这笔钱投资发财,所以请尽量选择风险低、稳健的理财项目。另外,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中还经常会出现“保本保收益”的约定,老年人切勿被此诱惑。由于委托理财面向的是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市场,有关“委托人不承担本金亏损风险”的约定,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以及委托关系中责任承担的规则,亦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和资本市场规则,应属无效规定。因保底条款系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和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故保底条款无效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从而会产生得不偿失的后果。
总之,老年人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当理性看待投资收益,重点关注的是长期持续性收益以及融资主体的体量、偿债能力等,谨防被宣传的高回报率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