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发纠纷 法官巧计执行促案结

“赵法官,谢谢你们啊!没想到我一个外地人能这么快就把货款都拿到了,要到拖了2年的欠账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拿回来!”近日,申请人吴某来到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向该院承办法官连声道谢,并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他们手上。

  原来吴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滨海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李某主动履行了15万元,但是事后未再履行。经滨海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吴某本金及利息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滨海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等文书后,李某未按传票要求到院谈话,执行法官遂到其户籍所在地上门查找。通过走访,得知李某常年在外,未能“有缘一见”。经查询,李某名下几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和车辆,但未查询到房产信息。考虑到其从事买卖经营活动可能有资金入账,执行法官查封了李某的银行账户,并立刻查封其名下车辆。但是因车辆未能扣押到位,无法进行下一步处置。承办法官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曾听申请人提到过被执行人常住昆山,执行法官分析李某可能在昆山买了房子,便委托昆山市人民法院查证,果然被执行人在昆山有一套房产。得知其房产信息后,执行法官随即查封了该房产。无奈之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处理。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于近日履行完毕。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顺利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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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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