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并不明晰的新潮能源(600777),今年经历了一轮管理层“大换血”,如今公司又与“德隆系”掌门人唐万新同涉一桩诉讼案,且公司称现任董事会对此“不知情”。
12月18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其与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万新的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公司为被告;原告请求判令正和兴业向恒天中岩支付回购价款及违约金共计6.77亿元,并判令新潮能源就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恒天中岩出具的《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显示,2017年10月18日,恒天中岩与恒天龙鼎签订了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受让了其持有的“珺容战略资源5号私募基金”5亿份优先级份额;同时,在去年10 月,恒天中岩还与正和兴业签订了回购协议,约定后者到期回购前者持有的前述5亿优先级份额。
《申请书》还显示,恒天中岩2017年与新潮能源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是新潮能源就正和兴业在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向恒天中岩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然而,关于上述诉讼提及的担保,新潮能源表示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之前对该担保不知情,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核实该担保的具体情况。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新潮能源已不是第一次遇上这类“怪事”。今年5月,新潮能源子公司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哈密市伊州区法院执行上述案件时,在未告知新潮能源的情况下冻结了公司账户部分资金。
对此,新潮能源称,公司未与合盛源的相关客户发生任何资金往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上市公司为合盛源和其客户之间的任何债务及担保事项,且未与相关方签署任何债务及担保相关的协议或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