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 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整治
格式合同是指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条款的合同。由于格式合同由占经济优势地位的企业一方制定,合同的内容不免会产生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即人们常说的霸王条款。为此,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这次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将持续一年,在2019年底结束。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房地产业、汽车买卖和旅游服务等格式条款使用率较高的行业,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集中规范整治其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
一是做好全面检查工作。结合元旦、春节规范市场消费环境的契机,深入辖区内的房地产业、汽车买卖、旅游业等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的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摸底检查、收集合同格式条款,部署安排企业先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
二是做好规范整治工作。对收集到的格式合同和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分类梳理,检查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评审及曝光。同时,开展行政指导,通过行政约谈、上门服务指导、下发行政建议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行政指导无效、逾期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往年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公用事业、电信业、银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通过回访和检查,查缺补漏,规范完善,切实履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等赋予的职责,持续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 (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