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3年多的工资。”领到63200元工资的那一刻,李某元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猛、李某林与李某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猛、李某林连带清偿原告李某元劳务费632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元多次催讨该笔工资,张某猛、李某林仍不履行义务。无奈执行,李某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张某猛、李某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猛、李某林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拒不履行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张某猛、李某林名下有多套车位,二人向执行法官承诺一个月内履行义务。到期后,张某猛、李某林仍未履行。

  鉴于张某猛、李某林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亦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决定对二人予以司法拘留。一听要被司法拘留,张某猛、李某林二人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张某猛联系其朋友何某生来法院担保,并在12月18日前将车位抵押给担保人何某生,及时将63200元执行款履行到位。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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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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