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两起争议较大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并且全部当场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第一起案件,标的虽小,争议却大。原告牛某给被告张某的房屋定做安装了一批窗户,张某欠付牛某6500元工程款,牛某诉至法院。主审法官开庭前一日给原、被告打电话了解情况,得知张某欠付的原因,一则因为牛某对其安装窗户出现的质量问题推诿责任不予售后,二则张某称只欠付牛某1500元,其余工程款已分批多次通过现金的方式给付过牛某,苦于没有证据。法官得知情况后,不断思考调解思路,开庭当日,原被告都态度坚决,一步不让,被告张某更是伤心哭泣情绪波动很大,中途更是两次冲出法庭要跳河自杀证明自己所言不虚,矛盾之深,可见一斑。最后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分头说服原被告,对原告牛某动之以情,告知其做人要讲良心,做生意要讲诚信,有无付过钱,要问良心;对被告张某晓之以理,告知其打官司要讲证据,付钱没证据,对方又不承认,最好调解处理。耐心劝说后,最终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在法官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原告牛某3000元作为一次性了结,牛某也向张某道歉,承诺庭后亲自为张某的窗户进行售后,原被告握手言和,一起走出了法院大门。
第二起案件是外地农民工索要劳务费案件。原告刘某系外地农民工,组织施工队给被告甲商场安装强弱电线路及灯具,签订合同,并附施工图纸,约定总工程款为10万元。施工后,甲商场已付刘某5.3万元劳务费。据刘某诉状所称,合同约定的10万元工程已全部交工,图纸之外,甲商场又增加了6万余元的工程量,除已付的5.3万元,甲商场共拖欠刘某11万元劳务费。为减少矛盾,主审法官第一时间给被告甲商场打电话了解未付款之缘由,并于开庭前一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得知刘某并未依约施工,且工程严重不合格,甲商场又不得不另请施工队返工、做收尾工作,且刘某所称增加的工作量,虽是图纸之外,却也是合同之内约定的,不能另行收费。由于争议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主审法官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案情,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与原被告多次单独谈话,分别告知其在本案中存在的对其有利及不利的因素,及若败诉需要承担的诉讼风险,并抓住原被告双方心理需求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商场当庭交付刘某劳务费4.7万元作为一次性了结,刘某拿着劳务费喜笑颜开。
调撤率是法官办案的硬指标,但靠的却是软功夫。案件的了结让原被告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对法院工作人员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