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全部履行完毕。4月15日,青原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结到位金额35万元。
申请人刘忠国与被执行人肖小明系朋友关系。肖小明因做工程需要向刘忠国借款30万元,因未能按期归还钱款,双方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确定肖小明分三期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30万元借款付清,若未能按期履行则需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肖小明未按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刘忠国于2016年1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至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后,依法查封了肖小明名下小轿车一辆但未能实际控制,也未发现肖小明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肖小明,向他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肖小明表示,其长年在外地承接工程,收到工程款会将钱如数归还给刘忠国。在此后两年多,肖小明陆续支付了21万元给刘忠国。2018年6月起,肖小明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再也没有归还借款,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其下落,未果。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并冻结其名下全部银行存款账户。
2019年春节前,执行法官再次到肖小明所在村庄查找,意外得知其家族因新添男丁将于2月18日在祠堂内举办“添丁宴”,经分析其一定会回家参加酒宴。果然不出所料,当日中午执行法官赶到祠堂,将正在厨房帮忙切菜的肖小明抓个正着。执行法官责令其交出小轿车钥匙,将小轿车扣押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刘忠国同意肖小明将其名下小轿车以14万元的价格抵偿借款本息,肖小明在两个月内配合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
4月15日,刘忠国在法院领取了被扣押的小轿车并出具了结案报告,案件到此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