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一般来说,劳动者一方与劳动合同密切相关的情况包括身体状况、学历及工作经历,用人单位就此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婚育状况等情况系其个人隐私,与劳动关系不直接相关,劳动者有权拒绝提供。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在招聘环节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明确将婚育状况排除在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如实陈述的内容范围之外。司法裁判中,衡量劳动者是否构成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以及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时,一般以用人单位提出的应聘要求为基础,综合考量劳动者提供的个人情况中的虚假情况与劳动合同是否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