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合并审理三起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成功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其中一名被告当即向原告转账支付了首期赔偿款100万元。这三起涉案金额总计达4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历经两个月审结,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2017年12月,被告北海某实业公司以建设项目为由,与三个案件的原告分别签订《北部湾吹填工程施工协议》,随后原告陈某某、孙某某和广西某投资公司分别向被告支付了合同信誉金10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但因工程存在重大问题,未能开工。故三名原告于2019年3月12日向北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告追索上述合同信誉金及利息。
接到案件后,经主办法官刘海仔细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故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但因原告一方人数众多,利益诉求不同,直至开庭前原、被告各方当事人依然达不成和解协议。在庭上,主办法官通过耐心说服,最大限度的减小分歧,并提供调解思路,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为减轻外地当事人来往不便,法官当庭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并督促被告当即履行调解协议:支付首期赔偿款100万元。
今年以来,北海海事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办案宗旨,通过优质高效的审理案件促进公正和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尤其注重调解的实际履行效果,截止目前,通过调解结案的诉讼案件28件,占结案总数的35%,平均结案时间38天,起得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