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5月28日讯(罗四方陈岩记者赵洪秋) 5月1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宋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雷厉风行”的锦旗送到北林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
申请执行人宋某是哈尔滨市某装饰装修配件经销部的经营者,2016年5月,宋某与被执行人绥化市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开发建设的绥化市某小区塑铝窗户的制作及安装工程发包给原告,现该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后双方于2017年5月25日进行结算,确认被告应给付原告工程款540多万元,原、被告同意用被告开发建造的房屋抵顶工程款。后因工程款没有完全实际履行,原告诉至北林法院要求被告按照约定履行交付房屋并返还质保金27万余元和预先保留的税费59万余元。经北林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拒绝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北林法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调查,迅速摸清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与申请人进行协商,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