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深圳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审理了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被告旷某某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人民币40万元的信用贷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贷款,被银行告上法庭。本来只是一件民事纠纷,没想到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异样,在法官的引导询问下,被告旷某某最终主动向法院交代了其诈骗贷款的犯罪事实。
2016年,旷某某通过路边派发的宣传卡片联系到赵某某,欲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在赵某某等人的共同策划下,旷某某以制造虚假二手车买卖合同及工资流水的方式,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到了40万元的信用贷款,旷某某分得30.7万元,其余成为赵某某等人的报酬。骗取贷款后,旷某某将之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并未按时按约向银行归还本金与利息,至今尚欠银行本金人民币388116.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