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主动提“离职” 后反悔 起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王丹9月3日报道:在工作中,如果因某件事与主管领导发生争执,你会怎样做?年轻的许先生便在一气之下,向领导提出离职,并获得批准。然而,不久后许先生又后悔了,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今年3月的某一天,验货员许先生与主管王小姐一起去工厂验货。由于王小姐在工作过程中态度消极,不时抽烟休息。此外,王小姐在旁边对一些验货问题不懂装懂,不仅记错了设备的数据指标、误解了零件的作用,还对有缺陷的设备无动于衷,令许先生大为光火。
验货结束后,王小姐让许先生周末加个班,许先生不同意,王小姐则扬言开除许先生。
此时,许先生在一气之下,于当晚发微信给公司老板陈先生:“我和许小姐无法默契配合,实在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样验货,白费了其他人的努力,公司前景再好,前途也堪忧。此番话是我离开公司的最后陈述。”陈先生随即回复:“好的,我会处理的,谢谢。”
次日,公司向许先生发送邮件表示“你所提出的离职,公司勉为同意。”不久便安排许先生处理离职交接事宜,这时许先生开始后悔了,想到未来的茫茫求职路,许先生担心了起来,可公司决定已经做出不再更改,许先生便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表示,当今的就业环境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劳动者若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辞职申请,且该申请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同意,那么劳动者的辞职行为便生效了。基于此,双方的劳动关系被合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