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保全。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7,546,804.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准确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案件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与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蔡昌富、高伟、杨学强等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人民币37,546,804.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有供应链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2019] 粤0304民初33817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福田法院在审理上列原告九有供应链诉被告债权人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蔡昌富、高伟、杨学强借款合同刻纷一案中、依原告九有供应链申请诉讼保全,请求保全被告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并已提供中国太平洋(3.800, 0.05, 1.33%)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保全保函作为担保。
福田法院认为,原告九有供应链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深圳市润泰供应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福田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因受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执行情况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