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涉犯罪合同不当然无效

        法制网北京8月6日讯 记者李想 实习生李豪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说,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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