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拟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规

                   民法典草案拟明确禁止高利放贷。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在汇报民法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时指出,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拟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规。澎湃新闻注意到,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烟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合同编草案共3个分编、29章、526条。草案二审稿第四百七十条第款规定,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有的常委委员、社会公众提出,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建议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款规定修改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合同不能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构成滥用权利对对方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对方的请求解除合同,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有的专家学者提出,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在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由于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僵局问题,但规定违约方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与严守合同的要求不符,建议删去。对个别合同僵局问题,可以考虑通过适用情势变更规则或者其他途径解决。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