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2月21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在线合并审理了哈艺影院公司等十家企业与北京某传媒公司合同纠纷案。新京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在民三庭法官李林强的主持下,各案原被告均达成和解并签署了书面调解协议,目前400万元涉案款项已全部到账。
据朝阳法院介绍,原告哈艺影院公司等十家公司主要从事电影放映、广告服务等业务。2017年6月,北京某传媒公司购买了原告下属13家影院的银幕广告招商权,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十家公司分别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北京某传媒有限公司支付400余万元合同款和违约金。
收案后,李林强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原告十家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动困难,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充分了解双方需求后,李林强认为双方的矛盾并不尖锐,如能及时调解,将有助于原告走出经营寒冬,故决定先行组织调解工作。今日(2月21日)上午,法官通过北京“云法庭”在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达成和解后不久,各原告即顺利拿到了对方汇来的合同款。
原告之一介绍,作为受疫情影响较重的电影院线企业,案件顺利解决有效缓解了公司资金困难。